刑法上自首从宽的法理依据
发布时间:2015-5-22 10:45:55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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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以及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自首从宽是各国刑法的一项共同规定。
自首从宽的根据:
(1)自首意味着行为人终止了因自己的犯罪行为而形成的危害社会的持续状态,自行减少了对社会的危害,这是自首从宽处罚的首要根据;
(2)自首是犯罪人犯罪后有悔罪或者自新之心的开始,说明行为人已经初步具备了接受改造、重新做人的前提条件,说明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比较小,比较容易接受改造,所以,自首后从宽处罚是刑法目的的必然要求;
(3)自首从宽可以分化瓦解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自首从宽给已经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指出了一条改过自新之路,可以促使犯罪人自动投案;
(4)自首可以节省司法机关侦查、审理案件的人力物力,自首犯比较容易接受改造,也减少了执行刑罚的难度,从而实现刑罚的效益。
作 者: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牛方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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